内蒙古代表团召开全团会议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召开全团会议,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安排部署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相关工作。
内蒙古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并讲话,就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提出要求。巴特尔、乌兰、呼尔查等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王君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对工作的部署上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君指出,大会期间,我区各位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为大会的圆满成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大家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决议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积极评价党和国家的工作,主动为我国改革发展献计献策,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了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体现出了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家紧密联系内蒙古的区情实际和发展需要,充分反映全区各族人民的意愿和心声,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民生和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和回应,为推动自治区发展赢得了支持,体现出了强烈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良好会风的要求,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参与和会议无关的活动,专心致志参加会议,体现出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会议相关服务机构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为代表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王君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自治区党委将及时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各位人民代表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尽快向所在地区和单位汇报、传达大会精神,结合参会的感受和体会,积极宣传宣讲大会精神,带头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引导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大会精神。要通过抓好两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和政策举措,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