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大众创业热情持续增长

20.07.2015  13:18
  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是中央和自治区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手棋”,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当头炮”。今年上半年,全市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渐次向纵深推进,注册资本限制全面放开,先照后证稳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顺利展开,“三证合一”释放红利,全程电子化应运而生,一系列引领性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全市市场主体经济保持稳定持续态势,非公有经济发展特点明显,极大激发了市场大众创业和社会投资热情,标志着我市新的营商环境逐步形成。

  截至6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户数达到89505户,从业人员29.72万人,注册资本(金)1226.38亿元,同期相比,市场主体户数下降2.56% ,从业人员减少39.19%,注册资本(金)增长28.02%。

  一是市场主体总量发展呈现理性回归。新增市场主体11477户,从业人员40726人,注册资本(金)111.43亿元,同比,新增户数增长18.85%,从业人员增加22.81%,注册资本(金)减少20.02%。其中:内资企业和个私经济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外资企业略有增加。在新增市场主体总量中,私营企业户数占比稳步提升,从业人员和注册资本(金)相对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放缓,整体呈现下降势头。

  二是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数额明显增长。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便民、利民原则,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商事制度企业登记行政审批程序,坚持有序稳步放权。各地从增强培育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入手,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积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做好,打造市场主体的数量和结构优势,激发经济活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截至6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1226.38亿元,增长28.02%。

  三是市场主体内部潜力呈多样化发展。各地在认真做好培育市场主体这一“加法”的同时,切实把培育市场主体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工作强力推进,做到既要盘活存量,又要引入增量,增加总量,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牢牢抓住解放思想“总阀门”,破除一切制约市场主体发育和民营经济发展思想障碍,抓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快非公经济发展,在全市推行“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零障碍”落实办公模式,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工商登记改革,为市场主体大发展开启绿灯。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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