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培训暨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22.12.2014  11:50

  12月17日,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培训暨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为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总体设计和思路、各项指标考核要求和计分方法,包括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等主要考核依据,以及各项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具体考核指标、考核组织实施部门和方式,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措施等重点内容,同时安排部署了2015年赤峰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会议结束后,立即着手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对照考核细则,目标责任书要求,查缺补漏,按要求做好台账管理,对本辖区、本部门2014年各项大气污染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编写自查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评分;

  二是按照目标责任书年度计划要求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是开展棚户区、城中村及农村居民燃煤炉灶改造试点,编制居民燃煤燃柴炉灶改造方案,合理安排改造计划。

  通过本次培训,赤峰市主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更加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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