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11月1日,乌兰察布市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第八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交流典型经验,安排部署“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张琛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曹思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增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宝音德力格尔,市政协副主席曹兴出席会议。
会上,曹思阳宣读了《中共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荣获“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
宝音德力格尔向大会报告了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他指出,2011年以来,我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来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大普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法律六进”活动更加深入,法治载体建设“更加注重实效,法治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法治化管理成效更加显著,“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下一步,要着重加强“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制意识,为“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要求,是加快“法治乌兰察布”建设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着眼全局,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乌兰察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够更好的服务大局、保障发展,切实增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要精准定位、紧贴实际,着力在抓落实上多下功夫,注重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丰富载体阵地,创新方式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加精准、更加有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在组织保障、协调联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全面加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执行力,努力开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各旗县市区分管领导、宣传部长、司法局长,市直相关部门和驻市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