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物业管理暨非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通报会
2017年7月28日上午,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暨非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通报会,全市近300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呼市物业管理处目前的主要工作职能,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我市物业管理的主要工作。
呼市物业管理处目前的主要工作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2、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3、负责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含全市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工作);4、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备案、征缴、管理和使用工作;5、负责全市保修资金的管理工作;6、负责全市非住宅物业项目管理的监管工作;7、按照《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履行没有划转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其他执法职能;8、负责处理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维修资金管理和非住宅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9、负责开发企业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办理的前期物业建设项目的备案和招投标监管工作;10、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将围绕以下工作重点开展具体工作:
一是适应新形势,广开新思路,运用新方法。针对非住宅项目和管理的特点,主要是了解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我市改进城市管理体制的总思路,采取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和最大限度的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政策上支持的新方式,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解决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能力不足,水平低下,服务意识差的问题。最终达到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引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走上规范化、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二是着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采取动态监督管理的方式,不定时,不定期到管理项目进行督查,重点解决物业企业存在的物业服务不到位,乱收费,多收费少服务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建设。做好市场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促进早日制定实施我市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配套相关规定办法,使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解决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
四是在国家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后,我局和自治区住建厅一起研究制定了全区物业服务标准规范,使行业有章可循,并着手修改和完善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推动行业自律,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目的。
五是加强物业课题研究工作。今后要积极引导部分企业参与课题研究,组建课题研究团队,集中我市物业企业内部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参与课题研究,把制约我市物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深入研究探讨,总结成功经验并进行推广,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六是引导企业转型发展。我市90%以上的物业企业都属于微小企业,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是要引导物业企业实行兼并重组,逐步淘汰规模小、服务差、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公司,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大型物业企业,助推物业管理企业做大做强。
七是加强物业企业人才建设。物业企业要做大做强离不开人才,一方面要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企业要以多种形式培养人才,逐步优化我市物业从业人员结构。
八是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8月底,我市将举办三级物业企业培训,邀请国内著名专家现场讲座。10月中旬,还将邀请中物协有关领导来我市进行物业管理专题讲座。通过一系列培训和讲座,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服务理念。
九是引导物业行业开展第三方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倒逼物业企业改进服务,还将引进物业项目监理机制。
会议还就建议成立首府物业创业联盟,向与会者征求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