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召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
7月31日上午,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旗县区公安局(公安分局)及改革办四个推进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云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韩宝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天平、宋小青、杜宝君、王永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万忠等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云天平副局长主持。
会上,首先听取了各旗县区公安局(公安分局)、开发区、城南、南地分局以及四个专项推进组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赵万忠主任、王永清副局长分别就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
听取汇报后,赵云辉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从汇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已有了初步的认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部分单位已经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可以说,首府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有起步有起色。但从整体运行情况看,还存在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等、看、要的思想,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到位。二是对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谋划研究不到位。三是改革的时效性不高、质量和水平不高。一些旗县区公安机关存在用常规性的工作代替改革,用一般性的工作措施冒充改革,用抓日常工作的节奏去应对改革的现象。赵云辉副市长要求,各旗县区公安(分)局、市局直属各部门警种一把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沉下身子、集中精力、狠抓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组织讨论、深入研究,要有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出旗县区公安机关落实改革任务的主体作用和创新活力。
赵云辉副市长在会上强调,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作为我市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狠抓落实,确保亮点突出、确保实效。为做好下步工作,他强调四点意见:第一、要抓组织领导到位。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能否贯彻落实,关键在组织领导。首先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四个专项推进组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其次市局每个分管副局长和党委成员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第三各旗县区公安(分)局长要充分发挥好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第四市局直属各部门警种、处室队校要利用专业优势,指导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第二、要抓改革任务到位。抓好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要厘清四种关系,一是要厘清承接的改革和四项建设任务有哪些;二要厘清试点的改革和四项建设任务有哪些;三要厘清自己主动进行的改革和四项建设任务有哪些;四要理清改革和四项建设任务的完成时限。第三,要抓组织机构到位。各县区公安(分局)局、市局直属各警种部门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要和市局一样成立相应的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及改革(四项)办、专项工作推进组,通过专门机构助推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第四,要抓宣传工作到位,一要加强对内宣传,通过公安厅和市局网站、工作简报,大力宣传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正确认识改革、主动参与改革。二要加强对外宣传。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密集宣传报道首府公安改革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工作亮点。
最后,赵云辉副市长希望全市公安机关要提振精神、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通过改革要警力、要活力、要动力,通过改革助推我市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执法规范化、警务实战化和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通过改革破解困挠我市公安发展的瓶颈问题,力争在下一步工作中取得更大的突破,形成更多的亮点,为首府地区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