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将全额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1.11.2016 07:3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编密织牢民生基本安全网,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7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全额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含居住在福利单位集中供养的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呼和浩特市城乡普通居民每人每年需缴纳医疗保险费用190元,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30元。实现全额资助后,呼和浩特市所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将无需个人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由市和当地财政资助。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1.11.2016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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