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29.09.2017  10:28

            9月25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内蒙古军区的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呼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