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29.09.2017 10:28
本文来源: 政府
9月25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内蒙古军区的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呼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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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7 10:28
自治区高院举行迎接党的十九大升国旗宣誓仪式
胡毅峰出席并讲话
本网讯(内蒙古日内蒙古新闻网
繁荣民族文化艺术 推动草原文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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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