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司法局联合市公、检、法三部门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

08.07.2016  16:36

        为贯彻落实全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切实查找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档案管理、学习劳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区司法局还对公检法司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通过检查发现,各区司法局积极创新社区矫正监管机制,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水平,强化社区矫正帮困扶助能力,有效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任务,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时问题过于简单,不能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自身情况进行提问;二是个别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尿检工作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各区司法局未及时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出入境报备工作;四是个别司法所未能及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劳动。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提升管理教育水平;二是要求各司法所落实政法各部门联合出台的《乌海市社区矫正工作禁毒工作衔接配合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开展尿检工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出现涉毒行为;三是要求三区司法局联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每月对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定不准出境报备工作,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四是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厅社区服刑人员“一日化”集中学习和劳动有关规定,采用集中加分散的形式,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学习、劳动不少于8小时,将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检查中还配合法检部门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判处实刑未收监情况进行排查,共排查出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未收监人员2名,撤销缓刑未收监人员2名,目前正在协调公检法各部门进行抓捕收监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