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调研的通知》(内人常司函【2017】3号)的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会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安厅组成调研组就我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立法调研,公用局积极配合并针对行业管理提出建设性和创新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