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面取消业务办理复印件

23.05.2018  03:07

      自2018年5月10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减轻办事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只需要通过电子档案系统拍照保存,建立电子档案,不必再提供各类证件复印件,携带规定资料的原件即可前来办理。

        此次取消申请材料复印件后,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办事成本,缩短了群众办事等候时间,使得公积金业务办理变得更加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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