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四项举措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六次纪检会议、国资委纪检监察会议精神

11.02.2015  17:27

自治区九届六次纪检会议、国资委纪检监察会议结束后,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迅速行动,加快落实,于2月7日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王君书记、张力书记、赵光炯书记以及苏和主任的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并提出四项措施加以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委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是“领导”,还要负全责、负总责。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继续监督已经制定出台的“两个责任”方案的落实,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及责任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形成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积极探索党的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途径,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及时发现查处违纪问题,使林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发扬“钉钉子”精神,经常开展“回头看”,保持大力度、高韧劲、持续性,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自治区28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真正为基层和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

三是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排追究的完整链条。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一岗双查”、“一岗双责”,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

四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整治腐败行为,认真及时受理职工群众信访举报,对查实的违纪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失教、失管、失察的责任,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