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16.07.2015  13:27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准入条件、许可程序、稳健发展、加强监管等方面,对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出部署,标志着民营银行受理全面开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机构类型已全部开放。《指导意见》在加强监管前提下,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提高审批效率,激发民营经济活力。银监会将正式依法对合格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申请进行受理。《指导意见》将“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作为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原则之一,即银行要订立“生前遗嘱”,也就是银行必须事前明确,出现危机之后,先由股东自我救助,努力恢复正常经营;如果全面恢复正常经营无望,应该通过业务模块分拆等方式,确保其主要服务功能得以持续。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