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集中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10.12.2014  21:0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掌握国务院对环境执法最新要求,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  12月4日,自治区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 

  会上,中心主任赵世德同志认真研读了《通知》中5大方面的15项具体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倾听,并做好相关笔记。同时,对照《通知》中每一项要求与中心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梳理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欠缺,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时限要求。 

  最后,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开展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中心将继续加强学习,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步制定好2015年工作计划,紧抓落实,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学以致用,运用学习成果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