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警务督察理论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2016年,厅警务督察处部署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警务督察理论调研工作,到年底共收到调研文章43篇,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并及时上报理论文章。但也有一些单位没有开展工作,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盟、巴彦淖尔市、阿盟司法局以及自治区戒毒局等。同时,上报的调研文章质量参差不齐且存在抄袭拼凑现象。按照司法厅办公室《关于下发警务督察工作调研课题的通知》(内司办法﹝2016﹞19号)精神,我们将其中四篇比较突出的推荐到《内蒙古司法》予以刊载,并筛选了二十余篇结集印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交流。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警务督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通过调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水平,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此,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继续开展在“大督察”理念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警务督察理论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明确具体的机构和人员承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迅速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调研,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我们拟定了10个调研课题,每个盟市司法局(包括旗县市区司法局)和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至少要选择2个课题,监狱、戒毒单位至少要选择1个课题进行调研(也可围绕警务督察工作另行拟题)。由盟市司法局和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统一组织上报。6月30日前要将完成的调研课题电子版报司法厅警务督察处,我们将在进行评比,并汇编成册下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交流。
三、撰写调研课题要主题明确、逻辑清晰、叙述流畅、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保证质量。切忌写成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严禁抄袭和拼凑,字数一般在4000字以上。调研文章格式详见附件《调研文章文本格式》。作者简介中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联 系 人:侯大鹏
电 话:0471—5301478 133148941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警务督察工作调研课题
2.调研文章文本格式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
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警务督察工作调研课题
一、何为“大督察”?如何真正树立“大督察”理念工作研究;
二、以“大督察”理念为指导,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工作研究;
三、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警务督察工作研究;
四、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机构、制度建设工作研究;
五、推进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工作研究;
六、构建警务督察“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工作研究;
七、如何开展“八小时”以外警务督察工作研究;
八、创新警务督察工作机制工作研究;
九、当前警务督察工作情况分析及改进对策研究;
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警务督察队伍建设工作研究。
附件2:
调研文章文本格式
××××××(标题 方正小标宋简体 小二号)
×××××(作者姓名 仿宋 三号)
内容摘要:×××××××××××××××××××××××××××××××××××××××(200字以内 楷体 四号)
关键词:×××××××××××××(楷体 四号)
一、××××××(一级标题 黑体 三号)
(一)×××××××(二级标题 仿宋 三号 加粗)
1.×××××××(三级标题 仿宋 三号)
×××××××××××××××××××××××××××××××××××××××××××××××××××××××××××××××××××××××××××××××××××××××××(正文 仿宋 三号)
注释和参考文献:×××× (楷体 四号)
作者简介:×××× (100字以内,楷体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