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请推荐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5.09.2015 17:48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请推荐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15〕137号)的要求,国标委将征集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择优推荐1-2个试点项目,并按照试点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请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拟推荐试点项目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2)报送至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处(书面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文本)。
联 系 人:胡彩虹
联系电话:0471-3255705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邮政编码:01007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请推荐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doc
2.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25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5.09.201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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