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一个关心资源城市 一个关心民族医药
乌海侯凤岐:加大资源型城市转型扶持力度
乌海是国家“一五”时期布局的十大煤炭基地之一,也是国家认定的31个典型煤炭资源型城市之一。作为资源型城市,乌海市如何加快步伐实现转型升级?全国人大代表、乌海市委书记侯凤岐的思路分外清晰。今年,他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扶持力度的建议》。
多年来,侯凤岐在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这个课题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与思考。他说:“乌海市要立足区域实际,将转型升级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力争在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率先形成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新优势,成为科学发展的典范。”
侯凤岐建议,国家应充分考虑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重、支出较大的实际,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转型进程,确保转型取得实效。一是在推动资源型城市调整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强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中央财力性资金转移支付力度。
二是探索建立差别化产业政策,在技术支撑和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审批和非资源接续替代项目布局、低热值煤等资源综合利用和煤电化一体化等方面适当给予倾斜。
三是建立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在完善创新环境、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四是在土地复垦、生态建设、矿区植被恢复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上,对资源型城市适当给予倾斜。
五是切实加大对工业园区能力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建立一定的政策引导和区域协调机制,有针对性、有步骤地给予产业发展指导,实现差异化发展。
六是在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支持力度,让资源转型地区群众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记者 魏那 袁永红 摄)
姚哈斯: 发展民族医药应该与中医药同等立法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医药立法一直受到各族各界人士的关注。200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统)医药法》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然而,经过3年多的筹备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中却没有将民族医药列入。”在这次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驻内蒙古自治区全国政协委员姚哈斯呼吁,要将民族医药与中医药同步、同等立法。
姚哈斯说,从2011年至今,民族医药工作者们一直诉求将民族医药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统)医药法》。她认为,民族医药和中医药一样,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各自的医疗特色、悠久的历史和独立的理论体系,是国家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作出了重要贡献。民族医药的健康发展同样需要法律层面的保障。
目前,蒙医药等民族医药已形成地方性法律条例,具备了立法条件。她举例,我区2001年颁布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共有22条。2010年重新修订后从原来的22条增加到了60条,对蒙医中医管理体系的建立、蒙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等问题都作出相关规定。此外,还重点强调了各级政府在推动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的职责,突出了蒙中医药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作用。
姚哈斯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应充分考虑和尊重少数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认真研究吸纳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的名称准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传统医药法》,实现民族医药与中医药同步、同等立法,从而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与民族医药学,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与民族医药的发展。 (记者 崔楠 韩卿立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