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开展面膜类化妆品专项检查

29.04.2016  12:11

  近日,兴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化妆品零售店、化妆品销售专柜、洗化用品超市等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的广州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等11家企业39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展开,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3家,未发现上述通告中所涉及不合格化妆品。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广州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等11家企业39批次面膜类化妆品均被检出含有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化妆品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行为,有效提升了化妆品从业人员自律意识,进一步维护了全县化妆品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讯员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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