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森林防火推行“村为主”模式 让群众“唱主角”
03.03.2016 11:43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群众唱起“主角”
“村一级处在森林防火工作第一线,信息灵、情况熟、行动早、易管理。”兴和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该县把森林防火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村级。在抓责任落实中,推行落实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家庭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护林员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包片防范,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使森林防火“村为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达到森林防火群众互相监督的目的。
在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中,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小组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作、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机构还针对乡镇、村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管理模式,不断总结经验,使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良好局面。
去年以来,该县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用好“村规民约”
在兴和县的每一个村,《森林防火村规民约》这一立足于传统村民自治“法宝”的护林准则正在村民心里扎下根来。
据了解,《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在制定、执行中,坚持了四个做到,即:做到听民意、集民智,多数村民表决通过;做到宣传到位,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做到责任和义务落实到村,有火情发生及时汇报和参与扑救;做到奖惩分明,火案查处率100%。
对于把“村规民约”运用到防火工作中,林业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做到了责任和义务落实,奖励与处罚分明,村民们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护林防火工作中,收到了明显成效。”(通讯员吕铎)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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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6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