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

15.02.2015  12:59

2月9日,兴安盟民政局组织召开全盟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各旗县市民政局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副局长、社会救助股股长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和全盟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社会救助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全盟社会救助工作。集中学习解读了《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年,兴安盟社会救助工作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围绕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强化管理,提升质量,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利,为改善和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2015年,兴安盟社会救助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民生为主线,以落实民权和维护民利为根本,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以建立救急难制度为重点,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建立城市低保听证制度和农村低保资格认定体系,推进完善全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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