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杜学军到自治区民委协商工作

08.04.2016  11:40

4月1日,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杜学军到自治区民委协调沟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相关工作。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主持召开座谈会,与杜学军就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交换了意见。

杜学军说,2014年,兴安盟积极适应新形势,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顺利发展。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印发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意见方案和年度计划,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各旗县市和盟直各部门、各单位实绩考核中,确定了100个示范单位试点和4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大力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投入5000多万元,使3万多农牧民受益。2015年,兴安盟将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为主线,以“三个走在前列、四个为全区作出重要贡献”为目标,推动全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党建统筹发展,打造祖国北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更加亮丽风景线。同时,希望自治区民委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方面给予支持。

特古斯指出,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研究部署、扎实推进,为做好全盟民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全盟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为契机,上下联动,真抓实干,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团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特古斯表示,兴安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是自治区民族工作的重点地区,自治区民委将一如既往地对兴安盟工作给予方方面面的支持。希望兴安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为有力抓手,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力争成为全区、全国民族工作的先进典型。

兴安盟副盟长王东伟、秘书长张慧宇、副盟长于仁杰,自治区民委办公室、经济处、监督检查处等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