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兴安盟蒙古语文工作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期间,兴安盟认真贯彻落实《蒙古语文工作条例》,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使蒙古语文工作有了长足进展。
一是认真贯彻《蒙古语文工作条例》。五年来,兴安盟民委与盟内各新闻媒体,加强对学习贯彻《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报道,举办《条例》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条例》贯彻情况大检查,使干部群众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条例》内容,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政策、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效推动蒙古语文工作,拓展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管理水平,盟民委从全盟范围内聘请20余名蒙汉兼通、翻译专业水平较高的知名人士为社会监督员,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并对监督员进行培训测试,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监督全盟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工作。
二是推动蒙古语文学习使用。全盟两级民族工作部门以民族文化活动为抓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宣传教育活动,开拓了蒙古语文工作的新局面。每年举办一期全盟中小学生蒙古语诗歌朗诵大赛。承办了三届全区“图古拉沁夫”杯中小学生蒙古文作文大赛。组织参加每年八省区蒙古文书法大赛活动,编辑出版口袋书《兴安旅游蒙古语100句》和《学说蒙古语》各1万册。成立兴安盟蒙古语标准音培训测试站开展测试工作,继续开展蒙古语会话的推广普及工作,探索推广蒙古语会话的新方式。党政机关翻译工作得到加强。在2013年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次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上我委作为先进集体受到表彰。2014年,全盟第三次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成功召开,会上对36个先进集体和9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三是加强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为了全面推进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经常开展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进行检查,举办全盟广告牌匾制作企业(个体工商业主)代表培训班,签订《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广告牌匾制作监管目标责任书》,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抓实源头治理、完善社会化服务平台等有力措施,使全盟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到95%,规范标准率达到90%以上,社会市面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果。2015年11月份,以行署名义召开了全盟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现场会。会议表彰奖励了兴安盟蒙古语文翻译中心等26个先进集体和柳利等22个先进个人。
四是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出台《兴安盟关于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意见》和《兴安盟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蒙汉双语智能手机推广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引领使用范围覆盖六个旗县市,填补蒙古语文在移动互联网中的空白。兴安日报蒙文版官方微信平台《掌上兴安》成功上线,并运行良好。蒙古文网站建设为引领的政务信息数字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先后开发建设兴安盟行政公署、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扎赉特旗政府、科右中旗政府、阿尔山市政府门户蒙文网站和《兴安日报(蒙文报)》电子报,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全盟广告牌匾网上翻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