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召开首届兴安盟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座谈会

09.02.2015  14:45

  2月5日,我盟召开首届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座谈会。盟委副书记、盟长杜学军,盟委副书记杨春山,盟委委员、副盟长王东伟,盟委委员、宣传部长刘剑夕,盟人大工委副主任汤爱茹,盟政协副主席杜吉雅在座谈会召开之前,亲切会见了首届兴安盟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并合影留念。

  盟委委员、宣传部长刘剑夕出席座谈会,首届兴安盟道德模范、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各旗县市委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兴安军分区政治部、盟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刘剑夕为获得荣誉称号的斯日古楞等15人颁奖。

  据介绍,我盟于2014年11月组织开展了首届兴安盟道德模范暨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评选工作,经过基层推荐、旗县市初选、盟评审委员会初审遴选等程序,盟文明委决定授予迟强等5人为首届兴安盟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蔡凤军等10人为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荣誉称号,吴德胜等15人为感动兴安人物提名奖。

  座谈会在简朴热烈的氛围中进行。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出租车司机蔡凤军,诚实守信的个体工商户孙坤鹏,30年扎根乡村的好教师包宝柱,敬业奉献的司法所长赵艳丽,不断进取、爱岗敬业的好医生吴喜等人先后作了交流发言。他们用质朴的语言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个个故事折射的是他们面对工作的全情投入、面对挫折的永不放弃、面对苦难的淡然视之,他们高尚的品质和感人的事迹折射出道德的熠熠光辉。

  刘剑夕向受表彰的5位首届兴安盟道德模范和10位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表示热烈祝贺和敬意,并高度评价了道德模范和感动兴安人物身上所体现出的优秀品质和宝贵精神,他指出,首届兴安盟道德模范和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的言行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为直接的阐述,希望他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报道模范和感动兴安人物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人民崇德向善、守望相助,使讲道德、做好人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要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各族群众为把兴安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而努力奋斗。

  盟工会、盟妇联、团盟委、盟直机关工委、兴安军分区等部门负责人也在会上发言,谈体会、聊感想、交流心声。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