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患者心理治疗时费用清单高达75次 遭家属质疑
◆ 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病人全程分类费用清单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 穆磊
呼市市民朝先生的父亲患有精神疾病,不久前在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住院53天进行治疗,出院时,朝先生看到费用清单上一项心理治疗高达75次,对此,院方称“系统”出现问题,将75次改为35次。
同时,朝先生发现清单上自费项目的花费为14500元,在住院期间,院方却没有一次与他们沟通是否接受自费项目治疗。
治疗从75次变35次
朝先生告诉记者,4月30日21时左右,他将父亲送到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6月23日,他在办理出院结算时看到,有一项心理治疗项目高达75次,而其他的治疗项目为53次,他十分诧异,于是又找到主治医师询问情况,核实后,给出结论是因为“系统”出现问题,75次应该是35次。
“这样的解释我无法接受,在结算清单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进行二次核实,而是直接将结算单给我们。”朝先生说,在53天住院期间,自费项目为14500元,但医护人员始终未告知他们医院自费项目和可报销项目明细,治疗期间也未通知他们,直接给患者进行自费项目。
记者在朝先生提供的“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病人全程分类费用清单”上看到,确实有一项心理治疗项目,治疗75次,共花费7500元。
系统是新安装的 需要磨合过程
7月10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来到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在医务科记者见到了患者的主治医师张文静。
据其介绍,患者家属反映心理治疗75次变为35次问题,经核实每周一至周五进行心理治疗项目,周六周日不治疗。入院期间心理治疗确实是35次,但从4月中旬开始医院系统进行升级,因为系统是新安装的,所以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此次确实是因为系统出现问题,导致心理治疗次数错误。同时,朝先生出现的问题是个例。
同时张文静介绍,该医院和其他医院有所不同,因为患者的特殊性,家属是不陪床的,所以除严重的病人他们将治疗过程反馈家属外,其他患者入院期间,他们不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只是在出院时,费用清单上显示自费及报销项目。
律师:院方理由不充分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认为,该医院所称“系统升级”导致误算,这样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在患者结账前医院有义务对病人账单进行再次核实,从这点说明该医院管理不善。
苗荣盛律师说,该医院属于定点报销医院,又因为医院的特殊性,所以哪些是属于自费项目,哪些属于可报销项目在患者治疗中应该及时和家属沟通,如果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医院给患者使用自费项目,医院损害了家属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家属有权在出院结账时不予支付。
卫计委:已着手开始调查
7月21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部门,按照该部门要求,记者将内蒙古精神卫生康复中心未经患者家属同意对患者使用自费药物,该医院在对患者用药前是否有义务告知患者家属;患者家属结账时,院方为何没有二次审核;内蒙古卫计部门该如何处理等问题按采访申请的方式递交。
对此,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调查清楚后将尽快给记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