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如何彻底斩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扶贫先扶智已经成为共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脱贫攻坚双向发力,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另一方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教育资助工作体系,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完成学业。
自治区早在2016年就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按照“城乡一体、重在农村”的原则,建立了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的问题,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
2017年,中央和自治区共下达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30.8亿元,其中包含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及取暖费补助资金、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采购资金、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有力地保障了全区242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使195.1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
与此同时,自治区还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资助资金大幅增长,资助育人和精准资助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学生资助水平。2017年,我区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31万人次,资助金额达60.8亿元。
面对有5个国家级贫困旗县、1个区级贫困市,5个旗县市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实际,兴安盟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着力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从2017年起,兴安盟在原来国家、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实施了“四提高、一补助、一免除”学生资助政策。这一年,兴安盟资助学生16.1万人次,落实各项资助资金3.46亿元。兴安盟还规定,在高等教育阶段,未享受自治区普通高校新生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高中毕业未考入高中或大学的子女,可免费进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同时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寄宿生可按每人每年500元免除住宿费。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韩美霞,父母有慢性病,父亲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韩美霞的生活费全靠四处筹集。但令她欣喜的是,她申请到了国家助学金,收到了学校为她捐助的爱心基金,学校还安排像她这样的贫困家庭学生以勤工俭学的方式在食堂免费就餐,解决了她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韩美霞说:“我非常感谢国家、社会和学校对我的帮助。毕业后,我一定要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守住“能上学、上好学”底线,创新教育扶贫“3+N”模式,“3”是指资助帮扶、情感帮扶和培训激励,“N”指每个模式对应出台多项具体措施。
曾是察右后旗第一中学学生的赵晓敏不爱说话,平时与同学们的交流更少,学习态度也不太积极。原来,一场车祸无情地夺走了她的父母,成为孤儿的她只能由多病、年迈的姥姥、姥爷来抚养。学校了解到情况后,不但让她享受到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政策,还联系社会爱心人士为赵晓敏捐资助学,帮她减轻生活负担,让她全心全意投入到学习中。学校还安排她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经常和她谈心聊天,对她进行思想上引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学业上辅导。赵晓敏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云南大学,如今的她已经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了。
每周与贫困学生开展1次谈话交流,发现和解决他们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半月进行1次家访,与家长共同解决问题;每月对贫困学生成绩变化进行1次分析,因人施教……除了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按资助标准分学段发放各类补助,在察右后旗,全面落实细化的情感帮扶让贫困家庭学生更充分感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关爱。(记者 赵媛)
原标题: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