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与国家发改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09.09.2016  23:03

      9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国家发改委就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区协同机制,在北京签署框架协议。

      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代表双方签约。

      此次签约目的是建立委区协同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进一步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开放水平,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新样板。

      根据协议,自治区政府将制定扶持激励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推动钢铁、有色、建材、电力、化工、轻纺、农牧业开发等重点领域,与东北亚、东南亚、非洲、大洋洲以及北美洲国家等重点区域开展合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区内装备制造和设备“走出去”。国家发改委支持我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给予信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对现有政策不能覆盖又确需支持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

      签署协议前,布小林与徐绍史就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