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查不正当竞争 三大电信运营商被罚款近800万

24.09.2015  21:20

   本网讯(记者 赵静) 9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针对电信行业存在的问题,内蒙古工商局对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14年9月份已经作出处理,罚款近800万元,并责令整改。

  据悉,对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自治区工商局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通过约谈电信行业三大运营商一把手及相关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等方式,取得了有效证据。调查显示,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国移动内蒙古公司涉嫌在手机上网服务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涉嫌在宽带上网服务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因其在手机上网服务市场和宽带上网服务市场上份额未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标准,因而未依据《反垄断法》调查处理。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的规定,内蒙古移动和内蒙古联通分别向自治区工商局提出了中止调查的申请,由于内蒙古移动积极配合调查,并制定了有效解决其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并经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批准已于2015年6月开始进行整改,其中止调查申请已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中止决定已经生效,内蒙古联通的中止申请及整改措施已报国家工商总局待批。

  本次通报不仅是对自治区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警示,也是对全国其他省市地区电信运营商的警示,更是提醒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制定和推行的电信行业营销政策,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市场竞争规则,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 安华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