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小学不落实新作息规定 校长全区通报

21.04.2018  03:04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0日电(李倩)20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在2018年度全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视频会议上对各盟市教育部门进行现场随机点名,抽查新作息时间规定的落实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窦贵君明确表示,将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在调查中不按照规定落实的校长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对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内蒙古教育厅要求中小学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半小时内,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初三和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2小时;高三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3小时,切实保证学生充足睡眠。

    “教师要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培训机构讲,’等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窦贵君表示,教育厅将继续严肃治理乱补课、乱办班行为,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和参加有偿补课。对于严重违规的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

    对于中小学校考试评价及中高考信息管理方面,内蒙古教育厅将进行严格规范。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学校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盟市、旗县教育部门除统一组织中考外,不得组织其他形式的统考统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中考、高考表彰鼓励。坚决制止对中高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

    内蒙古教育厅要求,各盟市要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严格控制班额,确保2018年实现中小学起始年级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对其他年级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额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取消。此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肃招生纪律。

    为保证各项规定能严格落实,内蒙古教育厅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对盟市领导班子教育工作实绩考核体系,要求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并完善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白利钧表示,下一步将及时跟进巡查、督查,层层传导,形成持续的管理、查处、肃纪、整改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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