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为降低企业成本打出“组合拳”每年减负200亿
(原标题:内蒙古为降低企业成本打出“组合拳” 每年减负200亿)
央广网呼和浩特11月1日消息(记者黎政祥)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降成本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打出“组合拳”,预计每年减轻企业负担200亿。
据了解,《方案》从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涉企收费、企业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工成本、企业用能成本、企业用地成本、企业物流成本等10个方面推出49项措施,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共涉及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27个责任单位以及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介绍,这49条措施每一条都是“干货”。比如,在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方面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将所有企业新增不懂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投资建设且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等。同时在降低涉企收费方面还提出了继续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和减免降低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且在其他方面还提出了落实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和推进政银合作、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继续推进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电、多指并举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加强对重点产业用地支持力度、规范铁路运价、减免公路运输收费等、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判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降低成本以及完善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型、技术创新政策等等。
该《方案》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普惠性,各项政策措施全覆盖,确保广大企业都得益;二是含金量,在自治区职权范围内,给予企业最大的优惠政策;三是连续性,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将根据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实际,动态调整完善,确保连续性,构建长效保障机制。《方案》的出台,旨在尽快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让自治区企业抓紧轻装上阵,抢占更多的市场,努力发展生产。
经测算,通过降低税负、企业用能成本、减免和降低收费以及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四个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预计可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