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简政放权和金融创新助力脱贫攻坚
内蒙古以简政放权和金融创新助力脱贫攻坚
“没想到才3年时间,自己就过上了好日子。”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喇嘛地村49岁的贫困户冯淑兰感慨地说:“之前给儿子买楼房想也不敢想,现在只要自己勤奋些,这些都不成问题了!”
“冯淑兰家的生活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放在从前是不敢想象的,这与扶贫工作实施简政放权和金融创新分不开。”喀喇沁旗扶贫办主任曹志文说。
简政放权成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根本举措,金融创新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市场动力。
据曹志文介绍,过去,旗县要实施什么扶贫项目,大多由自治区说了算,而且必须逐级上报审批,流程多耗时长,结果不一定切合当地实际,老百姓往往不愿意干。如今,像喇嘛地村硬果番茄种植这样的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给旗县,贫困地区开展扶贫项目更具自主权和灵活性。
在村委会的引导下,冯淑兰同其他贫困户2012年一起加入了村里组建的产业项目,利用当地独特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开始种植硬果番茄。2014年,根据贴息贷款政策,她以3厘的利率贷款5万元,将家里的大棚增建到5个,并于当年还清贷款。2015年,她家的5个大棚年收入已超过10万元,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党委书记刘来力告诉记者,过去是自治区批项目分配资金,由于贫困户多而资金少,许多贫困户仅能分到几只羊。有的贫困户不是把羊吃了,就是卖了还债,扶贫效果不好。现在,政府通过金融创新,把资金作为担保补偿金存入银行,以此来调动银行为贫困户贷款的积极性,并放大了银行贷款规模,使更多的贫困户享受到了贷款服务。贫困户利用贷款自力更生地发展生产,改变了“等、靠、要”的习惯。
目前内蒙古把扶贫项目的审批权全部下放给旗县,建立了权力、责任、资金、任务“四到旗县”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的工作机制。审批权的下放,有效释放了扶贫活力,真正激发了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各地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探索出了许多更加符合实际的模式和办法,扶贫措施更加精准,脱贫的成效也更为显著。
今年以来,内蒙古共发放各类金融扶贫贷款176亿元,有40.84万农牧户、144家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直接获得金融扶贫资金支持。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带动下,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金融扶贫资金的模式和机制在全区得到普遍复制和推广,参与金融扶贫的机构由最初的农行1家扩展到加入了农信社、包商银行等机构的9家,覆盖的旗县也由最初的57个贫困旗县扩大到全区81个农牧业旗县。金融扶贫工程已成为内蒙古增加扶贫投入的重要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主任刘忠诚表示,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调动了贫困地区干部和贫困群众的主动性与灵活性,使贫困地区能够因地制宜发展多种产业;而金融扶贫项目的实施,借助了市场的力量,在放大扶贫资金规模,有效地缓解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同时,使扶贫资金由无偿变有偿,充分调动了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