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依法从重处罚恶意违法排污

14.04.2015  17:20

  原标题:我区依法从重处罚恶意违法排污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全面安排部署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我区日前印发《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加大处罚力度,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理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此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及重点为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和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将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将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依法处理;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记者 马丽侠)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