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关于追授王晓东同志“内蒙古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追授王晓东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9年11月29日)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奋斗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自治区党委决定,追授王晓东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晓东,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内蒙古科左后旗人,大学学历,生前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牧民工工作处调研员、自治区派驻正镶白旗脱贫攻坚工作总队副总队长。1979年11月参军入伍,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工作期间,先后担任干事、指导员、参谋、支队长、处长等职。2007年10月转业到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先后任劳动监察处调研员、劳动监察局局长、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办公室调研员、农牧民工工作处调研员。2018年3月,主动请缨赴兴和县参加自治区脱贫攻坚督导工作,2018年5月起担任自治区派驻正镶白旗脱贫攻坚工作总队副总队长。2019年8月23日16时30分,在脱贫攻坚工作途中发生车祸,不幸殉职,终年57岁。
王晓东同志是全区广大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是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先进典型,是全区脱贫攻坚一线党员、干部的一面旗帜。他先后在部队工作2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12年、脱贫攻坚一线工作18个月;先后受到嘉奖9次,荣立“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政治教员、武警内蒙古总队“领导干部标兵”、2013年度“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因公殉职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追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他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主动请缨赴脱贫攻坚一线,倾情投入、默默奉献,奋斗至生命最后一刻。在脱贫攻坚一线的476天,坚守岗位430天;
驱车4.5万余公里,深入贫困嘎查村564次、走访贫困户491次,足迹遍布正镶白旗每个角落;向正镶白旗旗委和政府督导督办工作36次,提出意见建议52条、反映情况问题142个,对接扶贫项目企业44次、联系旗直部门20多次,创新性地建立了一个苏木镇一盒、一个嘎查村一本、一户贫困户一表、一个工作队一册“四个一”脱贫工作台账,写下近20万字的脱贫日记和工作记录。他爱岗敬业、勤于钻研,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到脱贫攻坚一线,都潜心研究每个领域业务,成为行家里手。他胸怀大局、淡泊名利,多次把提拔重要岗位机会让给同事,对因机构合并转任非领导职务从未有过任何怨言。他对群众满怀深情、真诚帮扶,全力推进村级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帮助发展肉牛养殖、协调建设蔬菜恒温室、督促解决冬季饮水问题、联系农产品销售渠道,一件件暖心实事赢得了群众普遍信任。他严于律己、朴实低调,脱贫攻坚期间,坚持自掏腰包慰问贫困户;痛风犯了拄着拐杖、过敏性鼻炎犯了戴上口罩,从未因身体原因影响工作;遇事主动与大家一起商量、一同研究,把自治区派驻正镶白旗脱贫攻坚工作总队和锡林郭勒盟督导组凝聚成一个集体,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脱贫攻坚奉献了全部心血,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自治区党委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王晓东同志的优秀品格和先进事迹。要像王晓东同志那样对党忠诚、牢记使命,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像王晓东同志那样心系贫困群众、真情致力脱贫攻坚,自觉投身于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和工作中去。要像王晓东同志那样担当实干、知重负重,主动践行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要像王晓东同志那样清正廉洁、勤俭节约,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高尚品格。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王晓东同志先进事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努力争创一流业绩,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