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领导: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04.04.2017  06:2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领导对该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出批示

  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在自治区检察院报送的《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效应不断呈现,不仅助推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而且助推了对生态、环保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就深入推进全区公益诉讼的改革创新明确要求,要在精细化和啃硬骨头上下功夫,确保试点任务精准落实,要继续对已有的线索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争取多办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区86.62%的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已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140.92亩、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368.2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408.3亩、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26928.38亩;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9家、治理被污染土地40亩、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8吨(占地面积13亩);已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697.56万元、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1506.53万元。(记者其其格 通讯员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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