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依法治区 让草原祥和边疆安宁
自治区积极开展“法治旗县”创建活动。目前,全区有24个旗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个旗县(市、区)被评为“自治区法治旗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记者 马健荃 摄
自治区坚持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逐步将各项执法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 记者 王磊 摄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大力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韩冷 摄
自治区各地区融媒体普法宣传工作全面铺开,微信平台正式上线,市民通过手机、LED屏等新形式随时随地听法、看法、学法、用法。这是在“互联网+”的形势下,普法工作创新载体的生动实践。记者 王磊 摄
全区法院系统积极探索司法公开多元化方式,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听证制度推行等举措的实施,让法院不再神秘,“阳光”效应不断显现。记者 王磊 摄
我区司法部门针对全区各族群众、不同对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等各类宣传活动2.5万余场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和报告会近1.4万场次,举办培训班近1.6万期,培训人员367万余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9万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580万份。记者 马健荃 摄
呼格吉勒图案无罪判决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特别好的司法实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华社记者 任军川 摄
目前,全区各盟市专门设立的巡回法庭46个,进行巡回审判的人民法庭有170多个。 记者 马健荃 摄
全区已建成34个盟市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站,19个蒙汉双语律师人才培育基地,实现了全区盟市全覆盖。侯东升 摄
全区法院系统积极探索司法公开多元化方式,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听证制度推行等举措的实施,让法院不再神秘,“阳光”效应不断显现。记者 王磊 摄
□记者 王晓博
首府市民王宏宇和其他14位前来旁听的公民一起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零距离”见证了重要法规草案的审议过程;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两名环境违法者成为新的环保法实施之后,内蒙古以身尝试新法“刀锋”的第一人;
律师胡丽妹代表内蒙古8家律师事务所,与自治区监狱系统17家单位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书。至此,自治区监狱系统全面完成了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率先在全国实现聘用法律顾问全覆盖;
自治区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让百姓住得安心、吃得放心、患病少操心;
《内蒙古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一项项创新举措、一件件鲜活事例都昭示着:内蒙古在全面依法治区的征程上连续迈出铿锵步伐!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为法治中国绘就了“施工蓝图”。依法治区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内蒙古的具体实践,内蒙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四中全会以来,我区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每一项新法规的出台,无不诚意为民所谋,护佑着群众的合法权益;每一次法制建设的进步,都是对社情民意的热切呼应,凝聚着公民的法治信仰。内蒙古,要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更多人的梦想。
原标题:全面依法治区 让草原祥和边疆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