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开展整治“四官”问题专项行动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齐晓英 通讯员何东梅摄影) 1月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动员部署会议,深入整治厅机关存在的“懒官、庸官、乖官、巧官”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从即日起,为期一年。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来明在会上称,“四官”问题表面看是作风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相比违法乱纪,看似问题很小,但是影响很坏,破坏力很强,是政治生态的隐形“污染源”。厅机关绝不能低估“四官”问题对公安工作的“负效应”,“四官”事实上就是一种腐败。
据了解,自治区公安厅将通过强化“马上办”作风整治“懒官”问题。对于“懒官”要明确岗位职责,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限期办结制、延时服务制、AB角补位制、督查督办制、失职失责追究制、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常态化监督检查“马上办”制度落实情况,对“马上办”事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或者办理质量较差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通过强化“成绩单”意识整治“庸官”问题。对于“庸官”要采取看得见、看得懂、能监督的方式自晒“成绩单”,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细化督查项目、加强跟踪督办,任务客观评价。对在规定时限内工作任务未完成、完成不好,无法上交 “成绩单”倒查责任、倒逼落实;通过树立“重实干”导向整治“乖官”“巧官”问题。对于“乖官”、“巧官”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拨任用、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于那些不作为的干部要加大公开曝光。同时,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为那些敢作为、能作为、能担当的干部撑腰打气。
王来明在会上强调,在治理行动过程中,要积极宣传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清正廉洁的正面典型,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和教育和激励身边人,同时也要从严监督执纪,坚决问责一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不揭短亮丑、不真纠真改,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的问题不查处的反面典型;问责一批不听招呼、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反面典型,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