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圆满完成迎国检
9月16日至25日,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为组长单位、湖南省为副组长单位组成的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组,在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云雯婧等领导的陪同下,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内业资料、工作制度及总结、开会座谈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和总队机关国检工作开展了检查。
一、深入开展行业监管。“十二五”期间,总队坚持制度建设与法治思维相结合,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法规制度。在路政执法方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超限超载治理方面,严格落实责任倒查,逐步开展超限检测站规范化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在收费公路监管方面,对统贷分还收费公路的开征、定员、支出及费款上解等进行有效监管。
二、规范化发展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期间,总队按照交通运输部“四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统一了路政执法机构场所外观形象和执法车辆外观标识,规范化了执法文书、管理档案的制作,明确了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三、有效维护路产路权。“十二五”期间,总队通过强化路面执法巡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查处各类涉路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一是大力构建治超联合执法和相邻区域协作机制,有效遏制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十二五”全区共出动路政治超执法人员151.7万人次,检测超限运输货车3852.4万辆次,始终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二是严格执行路政巡查制度,及时纠正查处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路域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三是积极推行路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特别是联合公安交警通过主线设置指示牌和自动抓拍系统,将主线货运车辆引导至治超站进行检测处理,有效提高检测查处率,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得到及时消除,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严格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十二五”期间,总队依照相关规定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所容所貌、公示内容、收费标准、免征政策执行等加强监管。一是各通行费所积极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能力,打造出一支作风实、业务精的收费队伍;二是规范对通行费所“AAA级”考核评定和绩效管理,完善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细则;三是按部“六公开”要求,在收费广场设置了公示牌,并聘请社会各界人员担任行风监督员,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
五、便民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总队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为社会提供了安全、畅通、和谐的出行环境。一是各通行费所均设置了“便民服务亭”,配备了开水、急救药品和修车工具等便民用具用品,并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贴心服务。二是强化收费员文明用语使用率,不断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为司乘人员提供了文明优质服务;三是认真落实“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等各项惠民政策,“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类减免通行费达19.38亿元,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在实处。
六、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总队利用科技手段开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管理系统”、路产档案信息系统、公路路政巡查视频比对系统和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实现了执法文书网上填制,行政许可、执法案件联网办理,案件信息联网共享,加强了对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的监督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内蒙古中西部高速公路ETC联网系统已基本建成,于9月25日零时,正式接入国家中心,实现ETC全国联网试运行,将于9月30日并入全国ETC联网系统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