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8年“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
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呼和浩特市政府领导共同摁动启动球
2018年9月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作了讲话。自治区有关部门以及呼和浩特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仪式。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质监系统代表、企业代表、伊利集团职工代表以及新华网、人民网、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共计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内蒙古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主持启动仪式。北重集团负责人代表企业宣读了质量提升倡议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观摩了伊利集团生产线及质量管理展示。
霍武局长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冯晔副巡视员主持启动仪式
北重集团负责人代表企业宣读质量提升倡议书
霍武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质量工作放在极其重要位置,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做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提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17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这是坚定不移走强国之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一个战略举措;是改善供给侧结构,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一个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推动内蒙古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区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质量强区决定”是我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提质增效,确保“四个全面”协调推进的重要战略举措。质量强区决定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并落实了一系列质量发展措施,全区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工作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表现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全区重点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不断改进。品牌建设成效显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29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含农产品)达到237件。
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呼和浩特市政府领导观摩伊利集团生产线及质量管理展示
霍武局长进一步指出,虽然我区质量工作取得较大进步,但与全国先进省市相比我们还存在较大差距。表现为:质量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不足、质量创新驱动能力不强、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发挥不够、质量共治机制尚不健全、品牌引领作用不明显、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薄弱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尽快补足短板,需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共同努力:一是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狠抓全面质量提升;三是加快内蒙古品牌培育;四是全力打造质量技术支撑体系;五是全面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六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启动仪式现场
质监系统代表、企业代表、伊利集团职工代表以及新华网、人民网、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共计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质监部门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相关部门于今年9月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关于全国“质量月”的总体要求与安排,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食药局、知识产权局联合自治区28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组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月”活动。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我区质量月的主题是“加强质量监管,建设质量强区”。今年我区质量月活动重点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三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四是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为质量监管和提升提供支撑;五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振百姓消费信心;六是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