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利好新政

12.04.2017  22:34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实现我区沿边开放带动全方位开放,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提供了保障。

意见》围绕全面实现稳边安边兴边、促进要素流动便利化、推进贸易方式转变、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边境旅游繁荣发展、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财税等支持力度、鼓励金融创新与开放8个方面,提出了诸多利好政策。

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程。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相关扶贫资源支持,加快实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人口较少民族攻坚脱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居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内财预规〔2016〕10号),对符合条件的边民每年每户补助1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边境地区群众搬迁到具有边境线的嘎查村居住。此外,还积极支持边民创业就业,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对于边民自主创业实行“零成本”注册,符合条件的边民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等。

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边境地区居民可享受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并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沿边重点地区实施12年免费教育政策和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还对沿边重点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给予了生活补贴。并加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加强沿边重点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在简政放权方面,积极简化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联合审批、并联审批,要求凡是国家下放的未明确要求留在自治区本级的权利,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一律下放。创新口岸监管模式,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加强与中欧班列开行城市、东三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的通关协作,全面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进程,全面实施检验检疫一体化等。

在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支持旅游等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发展跨境旅游合作区,深化与俄蒙旅游合作,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阿尔山创建跨境旅游合作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与对方协商划出区域,共同建设旅游产业发展集聚区。建立边境旅游试验区,编制自治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推动“四季旅游”均衡发展。同时,加快互联互通境内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将我区与俄蒙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境内段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进一步争取国家加大投资补助力度。

在金融方面,提出争取国家加大对沿边重点地区基础设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对我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