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新规:同一病种二次病鉴须间隔1年
23.07.2015 12:06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近日,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明确规定职工就同一病种申请第二次因病鉴定的时间必须间隔1年以上。
办法明确,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因病鉴定申请,用人单位对职工申请进行初审后,在本单位合适位置将申请者情况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人事部门出具公示证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因病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安排因病鉴定。
据悉,因病鉴定是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其病、伤情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终结时,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依据国家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作出判断的一种综合评定行为。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23.07.2015 12:06
故
事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