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级诊疗试点增加到9个

28.05.2016  10:47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2016年,内蒙古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政策,强化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更加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稳步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盟市增加到9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全面推开,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提升旗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团队签约服务试点。同时,巩固完善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每个盟市各选1个旗县,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旗县创建工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6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整体推进。(记者 段丽萍)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