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大执法力度,严惩拖欠工资行为

28.01.2016  09:44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7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加紧开展清欠计划,力争春节前农牧民工拿到工资。

  据介绍,内蒙古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和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及早处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

  对集中排查和举报投诉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内蒙古将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加强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作,加大跨区域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实行值班备勤和劳动保障监察要情报告制度,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处理。

  目前,内蒙古出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都将被认定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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