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
王君主持
本网讯(记者 范悦怡) 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政府组成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回答询问。
联组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吴团英,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华、吕慧、张伯群、范勇、江维、于永泉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侯岩,分别就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解决预算不细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向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了询问。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财政厅、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认真答复和积极回应。
符太增在表态讲话中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认真研究,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审计和财政等有关部门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对于审计报告中个别整改尚未到位的问题,我们将一盯到底。
在进行完各项议程后,王君发表讲话,他指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
王君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总结这次专题询问的经验,把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同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结合起来,把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同审查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的规定》的要求,结合今天的询问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
王君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改革要求和预算法、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用好审计成果,负起整改责任,对审计查明的问题追责问责,确保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要把今天的专题询问作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动力,深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按照人大审议意见的要求,切实解决预算管理中“屡审屡犯”问题。人大和政府要密切工作协同,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开展跟踪监督,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以专题询问、审计整改的实效取信于民。
王君强调,做好新时期的人大监督工作意义重大。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选择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