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又有7家单位 被列入欠薪“黑名单”

03.01.2019  18:56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并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内蒙古”平台推送了第四批共7条欠薪以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失信法人“黑名单”。

  这批名单包括: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西部利发农牧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泰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包头华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润佳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广汇众合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7户用人单位,这些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履行义务。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这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

  ◇晨报融媒首席记者 张昊文 本报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并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内蒙古”平台推送了第四批共7条欠薪以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失信法人“黑名单”。

  这批名单包括: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盟西部利发农牧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泰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包头华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润佳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广汇众合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7户用人单位,这些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履行义务。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这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