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药品流通行业自律公约 促进依法诚信经营

24.12.2014  11:14

12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流通行业自律公约》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内约120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大型单体药店的法人代表在“自律公约”上签字,承诺遵守自律公约、依法诚信经营。

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内蒙古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区各族群众用药安全,内蒙古食品药品学会、内蒙古医药商会、内蒙古药店联盟、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和呼和浩特市药品学会5家社会团体联合组织发起行业自律公约。公约从依法诚信经营、健全制度规范服务、履行责任服务社会和接受监督与管理等五个方面制定了详细内容。

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格日勒图出席启动仪式并就社会团体在新形势下如何肩负起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形成自律与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等方面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行业自律诚信是政府监管的延伸和补充,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监管机制的组成部分。通过此次活动向社会各界公布药品流通行业自律公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必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药品流通秩序,助力内蒙古医药经济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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