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哲学界庆祝2014年“国际哲学节”
2014年11月27日,内蒙古哲学界召开庆祝“国际哲学节”座谈会,会议主题为“法的力量”。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团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院长马永真,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云国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张咏梅,内蒙古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胡益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志华、毅松,以及来自自治区检察院、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社科联、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自治区法学会等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5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云国宏致辞,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贺瑞介绍了该院学科建设情况。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张永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基层建设处副处长尹秀琴、内蒙古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党总支书记李笑春教授、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包庆德教授、呼和浩特边防指挥学校哈达教授,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毅松研究员、政法所副所长白永利研究员,内蒙古熙华集团副总裁包立志、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陈江教授等专家学者作了发言。发言围绕“法的力量”主题,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从古希腊到今天科学与哲学的进步,发挥法的力量—从良法善治说起、建设法治国家中的“法的力量”、法律对宗教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座谈会由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院长马永真主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团英研究员从对法的力量的认识、信仰的力量等方面作了总结性讲话。他指出,法的性质是强制力量,法的力量来源于国家机器,来源于人们对法的敬畏、法的信仰,来源于文化、思想。认为法归根结底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推动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保障人民的福祉,保障民族的复兴。“法的力量”当中必须有精神的力量、思想的力量、文化的力量。法是文明的结晶,建立对法的信仰是必要的。认为哲学在法制中国建设、建立法治信仰当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
“国际哲学节”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2年倡导发起的大众普及性节日,确定在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四为庆祝日。内蒙古哲学节的庆祝活动由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05发起,由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社会科学联合会、内蒙古哲学学会联合主办,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承办,该庆祝活动已连续举办10年,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和社会影响。此次座谈会的召开,有利于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入研究和贯彻落实,为内蒙古地区的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在此次座谈会上决定,2015年“国际哲学节”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承办。(吉仁尼格)
内蒙古哲学界庆祝2014年“国际哲学节” 会场2015年“国际哲学节”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