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基层职称评定外语、计算机不再是“硬杠杠”
内蒙古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条件有变化
外语、计算机不再是“硬杠杠”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48条,适用于自治区各旗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明确,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同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
《实施办法》明确,提高对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评价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工作总结、教学业务档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等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人提供的论文、科研情况等,作为评价的参考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实施办法》明确,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方式。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基层申报人员单独分组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对扎根农村牧区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限制,破格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逐步推行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评聘管理制度。对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自治区根据各年度国家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结合我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分类确定基层合格标准。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在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方面,《实施办法》提出,改进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降低进入门槛,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自治区、盟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等措施。(记者张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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