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措并进保障孤儿合法权益
“5月15日,又到全国助残日了,这几天我特别想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咋样了?”小雪翻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对记者说。
小雪是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的一名护理员,在她的手机里,保存着她护理过的所有孤残儿童的照片,记录着他们成长的每一个瞬间。
小雪说,每当孩子们挥舞着小手跑向她们护理员的怀抱时,她们的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快慰与感动。这种感情也超越了血脉和骨肉亲情,并随着孩子们的一天天长大,日久天长。
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部门统计,目前我区有6902名孤儿,其中,分散供养5269名;集中供养1633名。
近年来,内蒙古相继出台了提高孤儿供养标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孤儿在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目前,自治区孤儿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补助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1232元和1008元,分别比2010年以前提高了892元和795元。在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在内的14个盟市中,已有12个盟市的孤儿供养标准超过了自治区标准。其中,二连浩特市最高,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200元和2000元。
在加强制度保障与提高养育补助标准同时,全区各地也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兴建儿童福利院,为孤残儿童遮风挡雨。目前,全区12个盟市以及满洲里市与二连浩特市都建起了儿童福利院,各旗县也在社会福利院专门设置了儿童部。
“在我眼里,儿童福利院就是孤残儿童的幸福港湾。”小雪说,她经常会看到一些爱心人士和企业来捐款捐物,她在为孩子们高兴的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她也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给予孤残儿童更多的关注,就像今年助残日主题倡导的那样: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张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