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364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24.01.2016  21:10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杜柏业 通讯员 王军) 24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到2015年底,内蒙古依法对364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在办理业务时限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目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正在形成。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已与22个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土地征用、招投标、金融贷款、荣誉认证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已收录市场主体信息超过6000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260条,系统访问量达5967万次,成为全区信息量最大、使用率最高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而去年全区共抽查市场主体51721户,将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的390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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