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将加大推进社会福利建设

05.03.2015  12:17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今年,我区将加大推进社会福利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今年,自治区民政厅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指导各盟市和相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具体优惠措施等相关政策。继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总结推进城市、农村、牧区、社会化养老四种养老服务模式经验。按照就近方便、简洁实用、形式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加强老年养护院、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服务站、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搭建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推进“12349”为老服务网络系统全覆盖,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辅具配置、安全援助等服务。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年”活动,加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服务管理标准,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大依托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力度。积极探索购买各类社会组织为老服务,培育增强社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内在动力,鼓励引导社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推动落实养老服务培训规划和培训扶持政策,加强与自治区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的合作,培养养老护理高层次专业人才。完善民办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和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等优惠政策。加大投入,支持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项目。鼓励各盟市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力。重点探索建立养老机构融资和降低养老机构风险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险种类。建立完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养老护理人员补贴制度。

  拓展儿童福利。落实国家孤儿保障政策,提升孤儿保障水平。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盟市继续开展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提升孤儿的医疗救助水平。继续推动先心病、白血病、疝气等孤残儿童医疗救治项目的实施。继续推进旗县区孤残儿童福利机构二期项目建设。积极做好脑瘫康复基地的建设工作。

  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抓好福康工程、助康工程等项目的落实。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建设。开展福利企业调研和检查工作,做好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和审批工作。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税费减免政策,鼓励福利企业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制定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政策,完善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政策衔接。落实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发挥各地慈善总会的作用,推动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加大慈善超市建设工作力度,按照慈善超市建设规范标准,完成每个盟市和旗县(市区)年内新建1个、两个慈善超市的建设任务。组织参加慈善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创新福利彩票发行管理。进一步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拓展销售渠道。强化整体营销工作,持续建设阳光福彩,全年完成50亿元的福利彩票总销量。加强技术保障支撑。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记者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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