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达1.1亿次

23.08.2016  06:34

      内蒙古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升级提供保障。

      目前,全区有104021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其中企业33443户,占比32.15%,个体工商户60173户,占比57.85%,农民专业合作社10405户,占比10%。根据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分: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28232户,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88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76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9612户。由于近几年来名存实亡的个体户增大了年报基数,也增大了进入经营一场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户数。

      到今年6月底,内蒙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覆盖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内容涵盖主体登记、行政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绩情况等信用信息收录市场主体信息8500万条,公示其他部门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16181条,访问量超过1.1亿次,共有3902名“老赖”受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成为市场主体自主公示年度报告、资本认缴、知识产权质押信息,以及银行、信用管理公司和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平台,成为银行、信用管理咨询公司和社会公众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